用激光指示筆教學生物理理論 《學是學非》湯博士:物理天文人有半打好合理
發布時間: 2019/08/08 10:33
最後更新: 2020/05/18 12:23
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因到深水埗購買觀星筆,被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將其拘捕,引起各界關注。在電視節目中《學是學非》擔任客席主持、中大物理系高級講師湯兆昇,昨(7日)在其facebook專頁發帖,稱正確名稱應叫激光指示筆,非雷射槍,又稱用激光指示筆教學生物理理論,作為一個從事物理和天文教育的人,擁有半打好合理。
人稱「湯博士」的中大物理系高級講師湯兆昇,在其facebook專頁「湯博士的物理空間」發帖,對於警方稱此叫「鐳射槍」,則直言正確名稱應叫激光指示筆,
係叫做激光指示筆,唔係叫雷射槍,亦都唔係叫觀星筆。
帖文又稱,
作為一個從事物理和天文教育的人,擁有半打激光指示筆,係好合理嘅。
湯博士又提及,在物理教育期刊發表了一篇文章,示範「用藍光 laser (405 nm) 在湯力水 (tonic water) 中產生螢光,讓學生可以清楚看見光的路徑,示範幾何光學的現象 (照片為全內反射),各位老師可以參考。他又指,自己擁有半打激光指示筆(pointer),就係為了產生多束光線。
湯博士在帖文中警告。不要把任何激光射向眼睛,否則可能導致永久視力受損。
帖文一出引起網民熱議,大批都紛紛留言,稱「今次的舉動,更加肯定了,在香港普及物理和天文教育的重要性」。
香港專業教育學院(李惠利)工程系高級講師譚惠榮指出,警方沒有說出搜到的「鐳射槍」具體資料,難以判斷其殺傷力,強調任何情況下都不應把激光直射入眼,而一般功率在5毫瓦(mW)以下的激光,即第3B級以下,屬均安全,而觀星使用激光屬合理,「激光射得遠,(天空)可以好似黑板一樣圈着星星。」
理大應用物理學系副教授曾遠康則指,警方示範未能證明該「鐳射槍」所發出的激光必定傷眼。他解釋,警察頭盔的面罩可折射光束,而且新聞片段所見,光束直徑被光圈放大,減低亮度,加上示威者通常與警方保持數10米距離,能夠定點把激光直射入警察眼機率不大。
眼科專科醫生陳鼎鼐表示,鐳射筆以不同顏色及功率(單位為毫瓦mW)分類,紅色強度最低、綠色中等、藍色則最高,愈高功率的鐳射筆傷害性愈大。而功率分為4級,觀星筆的強度介乎2至3級,屬中等。
陳鼎鼐稱,鐳射筆能否對眼睛造成傷害主要有兩個因素,包括射程距離、聚焦時間。觀星用途的鐳射筆功率介乎50至200mW,顏色則通常是綠色及藍色,如一枝200mW的藍色鐳射筆,距離在10米以內,持續聚焦同一位置2至3秒已可產生熱量,會對眼睛造成即時損害,致看事物時顏色會變淡或變暗。陳續指,示威者使用的鐳射筆距離較遠,可以看到光的形態「有一個手掌大」,代表光綫聚焦不到散開了,對眼睛較難造成損害。